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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12-14???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桃江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参加,并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桃江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桃江财采计[2017]196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17-FW(YIY)-031

3.项目投资额:76366.1万元(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4.项目实施机构: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合作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由政府的授权方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项义务;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可通过使用者付费模式获得一定收益,但该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在本项目中投入的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成本及应得的合理回报。政府将提供一定的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因此,该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桃江县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

6.项目合作期限

1)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7.投资回报机制

7.1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7.2资金支付来源本项目由桃江县政府的授权方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授权代表持股10%,中选的社会资本方持股90%。其余通过融资筹集。

7.3项目投资回报项目资本金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投标当年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以成交社会资本方最后报价为准合作期内融资回报率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在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格基础上)。

9.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9.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9.1.1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为准。

9.1.2资质要求: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1.3财务实力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6年度末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申请人2016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末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9.1.4投融资能力:

1)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人具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2) 申请人具有人民币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人民币8亿元以上(含8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体现时间、金额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无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9亿元(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由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体现时间、金额的授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9.1.5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7月5日-2017年7月5日)内,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综合管廊项目业绩(包含正在实施项目)或类似市政工程(如道路、隧道、铁路、地下箱涵设施等)项目业绩(包含正在实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9.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

9.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9.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9.2申请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为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9.3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71215日至20171221,每天上午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桃江县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0.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1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18900分前。

1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18900分整。

11.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桃江县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

11.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3.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yiy.ccgp-hunan.gov.cn/)发布并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同时转载,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磋商公告进行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14.其他说明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须开标前交纳壹仟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按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3.4.1”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合同签订前,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壹仟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5.联系方式

   人: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

   联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7117937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桃江县芙蓉东路30号

   联  人:刘女士

   电    话:15673798845  0737-8875258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桃江县财政局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7-888777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