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11-23???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章 人 口
元代,今县境人口每平方公里16人。明洪武十四年(1381),每平方公里仅8人。清嘉庆二十年(1815),每平方公里增至76人,宣统三年(1911),每平方公里119人,今县境共245525人。民国37年(1948),今县境有354305人。1986年增至739941人,每平方公里358.8人。
1986年始,县境人口增长较快,尤以1986-1991年为最,人口自然增长率达10‰-20‰。1992年后恢复正常,在1.25‰-6.63‰之间。2000年,县境有824396人,每平方公里398人。15年净增94274人,年均增长8.12‰。
人口男女性别比1985年109.57,1990年109.50,2000年108.42。200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8.9 %。20世纪80年代,国家把计划生育做为基本国策,县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90年代建立稳定的生育秩序,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渐成时尚。
第一节 人口规模
人口总量
1985年末,县境总人口730122人。2000年达到824396人。15年净增94274人。年均增长率8.12‰。
1985-1992年,县境人口总量发生较大波动。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06‰,1986、1987年上升到13‰,1988年飚升到19.84‰,1989-1991年逐年下降,1992年恢复到正常值。究其人口增长幅度较大的成因,主要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人口生育高峰期和1988年颁发居民身份证时全面清理整顿人口,农村大量无户口人员落户登记所致。
城乡人口
1986年,县境非农业人口63022人,占总人口的8.4%。1995年,县境非农业人口84200人,占总人口的9.58%。在此期间,非农业人口发展迅速。除政府逐年增加城郊无地农民以及有困难的干职工、科技人员家属子女“农转非”指标外,还允许农民购买城镇户口。1992年,买桃花江开发区户口有1068人,1993-1995年买“蓝印”户口的有1446人。1995-2000年买小城镇户口的3480人。2000年,县境非农业人口增加到98460人,占总人口的12.05%,比1987年增长3.65个百分点。
桃江县2000年各乡镇人口密度表
表18-1 单位:人、平方公里
乡 镇 名 | 总 人 口 | 面 积 | 密度(人/平方公里) | 乡 镇 名 | 总 人 口 | 面 积 | 密度(人/平方公里) |
全 县 | 824396
| 2068
| 398
| 花 果 山 乡 | 33514
| 85
| 394
|
桃花江镇 | 87438
| 112
| 780
| 牛 潭 河 乡 | 15779
| 25
| 631
|
灰山港镇 | 64540
| 105
| 615
| 浮 邱 山 乡 | 27570
| 60
| 460
|
马迹塘镇 | 44903
| 154
| 291
| 高 桥 乡 | 29710
| 92
| 323
|
武 潭 镇 | 55197
| 164
| 336
| 沾 溪 乡 | 27281
| 65
| 420
|
三堂街镇 | 38773
| 88
| 440
| 水 口 山 乡 | 29230
| 64
| 457
|
修 山 镇 | 35397
| 93
| 380
| 乌 旗 山 乡 | 22452
| 58
| 387
|
石牛江镇 | 35984
| 64
| 562
| 栗 山 河 乡 | 20937
| 50
| 419
|
牛 田 镇 | 33680
| 71
| 474
| 罗 家 坪 乡 | 17363
| 61
| 285
|
鸬鹚渡镇 | 36844
| 109
| 338
| 耐⒆耐35 耏鱼乍埠回族乡 | 18304
| 39
| 469
|
大栗港镇 | 44104
| 121
| 364
| 泗 里 河 乡 | 18057
| 64
| 282
|
源嘉桥镇 | 19637
| 44
| 446
| 河 溪 水 乡 | 31727
| 80
| 396
|
松木塘镇 | 35975
| 195
| 184
|
※ 人口数来自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户籍人口加省人口抽样调查误差数
人口密度
2000年,县境西南雪峰山余脉形成的马迹塘、泗里河、松木塘、河溪水和鸬鹚渡、高桥等乡镇的部分村,人口密度较小。人口密度最小的松木塘镇每平方公里184人。灰山港盆地及桃花江中下游的部分乡镇人口密度较大,每平方公里达540人。人口密度最大的桃花江镇每平方公里780人。资江沿岸的乡镇每平方公里400人左右。全县每平方公里398人。
第二节 人口变动
自然变动
县境20世纪60年代的生育高峰,带来了80年代中后期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80年代初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们把对劳动力的需求,寄托在多生多育上。特别是纯女户家庭尤想生男孩。1986-1990年,国家对农村生育二孩的条件有所放宽,有些地方在执行这一政策过程中把握不严,造成生育秩序混乱,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上升。1986年为18.96‰,1987年上升到21.96‰,1989年达到最高峰值25.05‰,较1985年上升近10个百分点。
1990年,县境全面整顿生育秩序,超生和抢生之势得以遏制,人口出生率开始回落。但由于生育惯性的作用,1990、1991、1992三年的出生率仍较高。直到1993年才降至12.5‰。之后,国家生育政策稳定和农民观念的更新,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0‰-12‰,进入全省低生育水平行列。1989年15岁-49岁育龄妇女当年生育率为95.63‰,2000年下降到39.28‰。1989年全县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9.79‰,2000年下降到0.92‰。
1986-2000年,全县死亡71787人,年人口死亡率6‰左右。65岁以下中老年人口死亡在总死亡人口中的比例由1989年的46.78%,下降到2000年的36.21%。见表18-3。
区域变动
1986年城镇扩郊。划入城关镇的有原桃谷山乡的先胜、观桃、团山、金盆4个村,原桃花江乡的近桃、萧家山2个村,原双江乡的杨家坳、向荣2个村以及县原种场第三大队(今桃谷山村),共2323户,9585人;武潭镇划入原龙拱滩乡的琅琊村、桃花村2个村,划入人口1250人;三堂街镇划入原乌旗山乡乌旗山村的罗家屋场、竹码头、萧家坪3个村民小组,划入人口298人。
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有32万人随区划变动。1997年4月,花果山乡崆峒村划归桃花江镇管辖,划入人口1180人。同年,将原板溪林场的舒家庵、蒋家村、铁家塅3个农业村1742人,仍又从鸬鹚渡镇划出,由国营板溪林场托管。见表18-2。
迁移变动
1986-2000年,县境人口迁移变动较大。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迁入迁出人口18490人,1988年增至27618人,1990年降至17295人。1998年后,每年11000人左右。人口迁移变动较大的原因,一是80年代后期进入结婚高峰期,婚迁人口多。1988年,县境清理户口,一些多年来结婚生子无户口的上了户口。是年,迁入17389人,迁出10229人,净迁入7160人。二是农民进城经商或外出务工求职迁移落户的人口增多。在此期间,外省到县境务工经商落户1880人,迁出省境务工落户的3126人。三是入学迁移增加,1985年为328人,2000年达960人。
1989年,县境短期外出广东、海南、福建、浙江、上海等省市务工经商人员增多。1990年为58460人,1995年113260人。松木塘、鸬鹚渡、泗里河、马迹塘、武潭、三堂街等乡镇最多。有的村80%的青壮年男女外出,只有老人在家种地照看孩子,有的夫妻一方在家,一方外出。见表18-3。
桃江县撤区并乡建镇前后各区、乡、镇、场人口变动数统计表
表18-2 单位:人
撤 并 前(1994年末) | 撤 并 后(1995年末) | |||||||||
区乡镇名称 | 总人口 | 区乡镇名称 | 总人口 | 区乡镇名称 | 总人口 | 区乡镇名称 | 总人口 | |||
城 关 镇 | 52361 | 乌旗山乡 | 21779 | 龙 溪 乡 | 14019 | 桃 花 江 镇 | 78499 | |||
牛 潭 河 乡 | 15885 | |||||||||
桃 谷 山 区 | 59935 | 合水桥乡 | 10758 | 杉树仑区 | 69129 | |||||
灰 山 港 镇 | 65271 | |||||||||
桃 谷 山 乡 | 10768 | 湖莲坪乡 | 10115 | 石牛江镇 | 22062 | |||||
马 迹 塘 镇 | 44273 | |||||||||
花 果 山 乡 | 20617 | 大栗港区 | 92430 | 杉树仑乡 | 16603 | |||||
泗 里 河 乡 | 17222 | |||||||||
株 木 潭 乡 | 12740 | 大栗港乡 | 27514 | 金光山乡 | 16098 | |||||
武 潭 镇 | 56713 | |||||||||
牛 潭 河 乡 | 15810 | 板 溪 乡 | 15213 | 黄泥田乡 | 14366 | |||||
罗 家 坪 乡 | 16526 | |||||||||
桃 花 江 区 | 85965 | 鸬鹚渡乡 | 18718 | 松木塘区 | 36112 | |||||
三 堂 街 镇 | 38019 | |||||||||
浮 邱 山 乡 | 14832 | 伍家洲乡 | 10653 | 松木塘镇 | 9109 | |||||
乌 旗 山 乡 | 21752 | |||||||||
修 山 镇 | 34707 | |||||||||
石 井 头 乡 | 12346 | 栗山河乡 | 20332 | 桥头河乡 | 8784 | |||||
石 牛 江 镇 | 36303 | |||||||||
高 桥 乡 | 18020 | 武 潭 区 | 89566 | 关山口乡 | 11298 | |||||
松 木 塘 镇 | 36151 | |||||||||
桃 花 江 乡 | 13404 | 武 潭 镇 | 24583 | 天井山乡 | 6921 | |||||
牛 田 镇 | 32667 | |||||||||
鸬 鹚 渡 镇 | 33885 | |||||||||
双 江 乡 | 13042 | 天 湾 乡 | 15098 | 灰山港区 | 114059 | |||||
大 栗 港 镇 | 44026 | |||||||||
洪 桥 头 乡 | 14321 | 龙拱滩乡 | 16840 | 灰山港镇 | 28348 | |||||
栗 山 河 乡 | 20352 | |||||||||
修 山 区 | 65322 | 罗家坪乡 | 16573 | 金沙洲乡 | 22369 | |||||
源 嘉 桥 镇 | 19479 | |||||||||
修 山 镇 | 15498 | 鮓埠回族乡 | 16382 | 连河冲乡 | 14263 | 花 果 山 乡 | 33485 | |||
浮 邱 山 乡 | 27936 | |||||||||
沾 溪 乡 | 15985 | 马迹塘区 | 77805 | 河溪水乡 | 22525 | |||||
高 桥 乡 | 30386 | |||||||||
荷 塘 乡 | 14688 | 马迹塘镇 | 23120 | 源嘉桥乡 | 19531 | |||||
水 口 山 乡 | 28998 | |||||||||
沾 溪 乡 | 26661 | |||||||||
三 官 桥 乡 | 19151 | 筑金坝乡 | 16412 | 甘泉山乡 | 7023 | |||||
河 溪 水 乡 | 29429 | |||||||||
三 堂 街 区 | 59509 | 泗里河乡 | 17255 | 板溪林场 | 1742 | |||||
耐⒆耐35 耏鱼乍埠回族乡 | 17468 | |||||||||
三堂街镇 | 16857 | 王家村乡 | 6999 | |||||||
合 计 | 803935 | 合 计 | 807039 |
桃江县1986-2000年人口变动情况表
表18-3 单位:人、‰
年 度 | 总人口 | 出 生 | 出生率 | 死亡 | 死亡率 | 自然 增长 | 自然增长 率 | 迁 入 | 迁 出 | 年 增 人 口 | 增长率 |
1986 | 739941 | 14020 | 18.96 | 4259 | 5.79 | 9761 | 13.17 | 13453 | 11053 | 9819 | 13.44 |
1987 | 749653 | 16467 | 21.96 | 4425 | 5.94 | 12042 | 16.02 | 11646 | 9011 | 9712 | 13.12 |
1988 | 764527 | 18949 | 24.78 | 4377 | 5.78 | 14572 | 19.00 | 17389 | 10229 | 14874 | 19.84 |
1989 | 777864 | 19489 | 25.05 | 4599 | 6.40 | 14890 | 18.65 | 13865 | 10523 | 13337 | 17.44 |
1990 | 788909 | 19286 | 24.10 | 4938 | 6.30 | 14348 | 17.80 | 10473 | 10252 | 11045 | 14.19 |
1991 | 796339 | 15646 | 19.38 | 4867 | 6.14 | 10779 | 13.24 | 8504 | 8791 | 7430 | 9.41 |
1992 | 797517 | 13236 | 16.49 | 4923 | 6.18 | 8313 | 10.31 | 7874 | 9713 | 1178 | 1.47 |
1993 | 800417 | 10134 | 12.50 | 4896 | 6.13 | 5238 | 6.37 | 7725 | 6802 | 2900 | 3.63 |
1994 | 803935 | 9914 | 12.16 | 4607 | 5.74 | 5307 | 6.42 | 9130 | 8746 | 3518 | 4.39 |
1995 | 807039 | 9554 | 11.69 | 4544 | 5.63 | 5010 | 6.06 | 7852 | 6598 | 3104 | 3.86 |
1996 | 812132 | 9362 | 11.35 | 5068 | 6.24 | 4294 | 5.11 | 9010 | 7631 | 5093 | 6.31 |
1997 | 815434 | 8975 | 10.93 | 5025 | 6.16 | 3950 | 4.77 | 8189 | 6643 | 3302 | 4.06 |
1998 | 816455 | 8420 | 10.26 | 5168 | 6.33 | 3252 | 3.93 | 5398 | 5491 | 1021 | 1.25 |
1999 | 819381 | 8676 | 10.25 | 5127 | 6.27 | 3549 | 3.98 | 4706 | 5414 | 2926 | 3.58 |
2000 | 824396 | 9221 | 11.09 | 4964 | 6.08 | 4257 | 5.01 | 5548 | 4790 | 5015 | 6.63 |
※ 1986-1989年出生数按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的0岁-5岁各年龄人口数
1990-2000年出生数按省各年度抽样调查数
第三节 人口构成
性别构成
1985年,县境总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9.57。1990年109.50。2000年108.42,比1990年下降1.08个比值。2000年,最高的松木塘镇113.98,最低的桃花江镇102.02。1990年,30岁-64岁年龄段的人口性别比高于平均值。2000年,0岁-9岁、40岁-69岁,两个年龄段性别比高于平均值。
年龄构成
按国内标准划分,1990年,全县0岁-14岁少年人口203579人,占总人口的26.21%;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498447人,占总人口的64.1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4571人,占总人口的9.6%。2000年,0岁 - 14岁少年人口172677人,占总人口的22.28%;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501449人,占总人口的64.62%;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0838人,占总人口的13.10%。与1990年比较,少年人口比例下降3.93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基本持平,老年人口上升3.5个百分点。按国际标准划分,1990年,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522557人,占总人口的67.2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0461人,占总人口的6.5%。2000年,劳动年龄人口533312人,占总人口的68.8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8975人,占总人口的8.9%。与1990年比较,劳动年龄人口上升1.5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上升2.4个百分点。按国际人口类型标准划分,2000年,桃江县已进入老年人口类型县。
1990年,全县人口平均年龄29.92岁,年龄中位数为25.38岁。2000年,平均年龄上升到34.96岁,年龄中位数上升到32.94岁。1990年,每个劳动力的负担系数为0.48,其中少年负担系数0.39,老年负担系数为0.09。2000年,劳动力负担系数0.45,其中少年负担系数0.32,老年负担系数0.13。1990年与2000年比较,少年负担系数下降0.07,老年负担系数上升0.04。
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测算,1990年全县人口平均寿命为56.3岁,男性为53.4岁,女性为61.4岁。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全县死亡人口数为4646人。15岁以上死亡4466人,其中15岁-59岁1095人,60岁以上3371人。男性平均寿命63.6岁,女性平均寿命65.6岁,全县平均寿命64.6岁。低于全国水平。
文化构成
1990年,全县6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1.34%,未上学或识字少的占8.66%。到2000年,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上升到95.81%。其中具有中等学历的占47.61%;具有高等学历的占3.42%,未上学或识字少的只占4.19%。1990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021人。2000年,增加到15147人,增长8个百分点。
桃江县第四、五次人口普查人口文化构成状况统计表
表18-4 单位:人
学 历 |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 | 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 | 与1990年
比 较(%) | |||||||||
合 计 | 男 | 女 | 所 占 比例(%) | 合 计 | 男 | 女 | 所 占 比例(%) | |||||
6岁及其以上人数 | 677687 | 354106 | 323581 | 91.34 | 731194 | 380041 | 351153 | 95.81 | 4.47 | |||
小 学 | 363148 | 190101 | 173047 | 53.58 | 327438 | 167743 | 159695 | 44.78 | —8.80 | |||
初 中 | 196732 | 111828 | 84904 | 29.03 | 291454 | 156387 | 135067 | 39.86 | 10.83 | |||
高 中 | 47681 | 29477 | 18204 | 7.04 | 56692 | 34408 | 22284 | 7.75 | 0.71 | |||
中 专 | 7537 | 4736 | 2801 | 1.11 | 14002 | 7288 | 6714 | 1.925 | 0.82 | |||
大学专科 | 3275 | 2463 | 812 | 0.48 | 9241 | 5934 | 3307 | 1.26 | 0.78 | |||
大学本科 | 629 | 544 | 85 | 0.10 | 1691 | 1231 | 460 | 0.23 | 0.13 | |||
研 究 生 | 40 | 25 | 15 | 0.005 | 0.005 | |||||||
未上学或识字少的 | 58685 | 14957 | 43728 | 8.66 | 30636 | 7205 | 23611 | 4.19 | -4.47 |
人口产业构成
1990年,全县15岁-64岁在业人口465734人,其中男性260384人,女性205350人。按产业分,第一产业413385人,占88.76%;第二产业18831人,占4.04%;第三产业33578人,占7.2%。2000年,据第五次人口普查10%入户调查资料推算,全县15岁-64岁在业人口为341030人,其中男性212640人,女性128390人,从事第一产业的259180人,占76%,比1990年下降12.7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257502人,占7.55%,比1990年上升3.5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56100人,占16.45%,比1990年上升9.25个百分点。
桃江县1990年和2000年15岁-64岁人口行业构成状况统计表
表18-5 单位:人
行 业 类 别 | 1990年 | 2000年 | ||||||||
合 计 | 男 | 女 | 占 在 业 人口比例(%) | 合 计 | 男 | 女 | 占 在 业 人 口比例(%) | |||
农林牧副渔业 | 409602 | 223930 | 185672 | 87.95 | 255910 | 154610 | 101300 | 75.04 | ||
采 掘 业 | 3783 | 3080 | 703 | 0.81 | 3270 | 2760 | 510 | 0.96 | ||
制 造 业 | 18831 | 12396 | 6435 | 4.04 | 25750 | 17520 | 8230 | 7.55 | ||
建 筑 业 | 1233 | 1039 | 194 | 0.26 | 10710 | 9880 | 830 | 3.14 | ||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 5595 | 4114 | 1481 | 1.20 | 9110 | 8320 | 790 | 2.67 | ||
贸易、餐饮业 | 10966 | 5527 | 5439 | 2.35 | 14620 | 6810 | 7810 | 4.29 | ||
金融、保险业 | 926 | 570 | 356 | 0.20 | 1280 | 770 | 510 | 0.36 | ||
房 地 产 业 | 97 | 75 | 22 | 0.02 | 90 | 40 | 50 | 0.03 | ||
社会服务业 | 1191 | 601 | 590 | 0.26 | 3240 | 1710 | 1530 | 0.95 | ||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 1940 | 1046 | 894 | 0.42 | 3280 | 1750 | 1530 | 0.96 | ||
教育、文化艺术影视业 | 7152 | 4302 | 2850 | 1.53 | 7760 | 4120 | 3640 | 2.28 | ||
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 104 | 77 | 27 | 0.02 | 90 | 40 | 50 | 0.03 | ||
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 | 4229 | 2566 | 663 | 0.91 | 4940 | 3780 | 1160 | 1.45 | ||
其他行业 | 85 | 61 | 24 | 0.02 | 980 | 530 | 450 | 0.28 | ||
合 计 | 465734 | 260384 | 205350 | 100 | 341030 | 212620 | 128390 | 100.00 |
※ 数字来自第四、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桃江县1990年和2000年人口职业构成状况统计表
表18-6 单位:人
职 业 类 别 | 1990年 | 2000年 | ||||||||
合 计 | 男 | 女 | 占在业人 口比例(%) | 合 计 | 男 | 女 | 占在业人 口比例(%) | |||
合 计 | 465734 | 260384 | 205350 | 100 | 341030 | 212640 | 128390 | 100 | ||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人员 单位负责人 | 4660 | 4332 | 328 | 1.00 | 3450 | 2870 | 580 | 1.01 | ||
专业技术人员 | 14021 | 8322 | 5699 | 3.01 | 14830 | 8210 | 6620 | 4.35 | ||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 3511 | 2880 | 631 | 0.75 | 3240 | 2390 | 850 | 0.95 | ||
商业服务业人员 | 14648 | 7516 | 7132 | 3.15 | 19530 | 9500 | 10030 | 5.73 | ||
农林牧副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 388868 | 211370 | 177498 | 83.50 | 260450 | 157090 | 103360 | 76.37 | ||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40025 | 25963 | 14062 | 8.59 | 39150 | 32280 | 6870 | 11.48 | ||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 1 | 1 | 380 | 300 | 80 | 0.11 |
※ 数字来源于第四、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1990年,城镇待业人口2520人,其中男性1128人,女性1392人,为应在业人口的0.54%。2000年,城镇待业失业人口12490人,其中男性7110人,女性5380人。
第四节 人口普查
第四次人口普查
1989年12月11日,县境召开人口普查会议,部署人口普查准备工作。12月下旬,全县划分818个普查区和2628个普查小区。农村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普查区,镇以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一个普查员所能担负的工作量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普查区在县人口普查办的指导下绘制普查区域地图、编写地址码,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1990年1月,各办事处、乡镇、县航运公司和十个省地在桃单位组建人口普查机构。3月,在城关镇进行入户登记试点。旋即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建立人口普查宣传组,采取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口普查工作。4月,全县各级选调的3086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全面的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前的人口摸底,县乡两级成立质量检查组。5月,抽调的1913名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经费全部到位。5月下旬,对全县200名人口普查业务骨干进行为期11天的培训。6月,各乡镇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7月1日起,按全国标准时间,普查工作人员和指导员入户普查登记10天。7月中、下旬各普查区进行手工汇总和非专项编码工作,并全面复查补漏。9-10月,专项编码。
1990年10月,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束。此次普查是户口在本县且常住本地一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地因外出打工经商或外出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以及无户口因婚姻常住本地的人都要登记。普查内容,按人填报的有15项:即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1985年7月1日前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原因、文化程度、在业人口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妇女的生育状况。按户填写的6项,分别是户别、本户编号、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本户籍人口中离开本县市半年以上的人数。同时对1989年1月1日-1990年6月30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死亡人口登记表”,项目有本户编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残废时间、文化程度、死亡时的婚姻状况、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共9项。
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年11月,县境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起迄时间3年。此次普查在组织、步骤、做法与时间安排上,与第四次普查基本相同。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的主要差别:1 普查的标准时间由7月1日零时改为11月1日零时。2 将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由一年缩短为半年,空间标准由县市缩小为乡镇街道。3 普查项目由30项增至49项,人口迁移、身体素质、人口生活质量、人口的经济活动和住房等内容均在普查之列。4 由单一长表改为长、短表相结合的调查方式。5 增加“暂住人口调查表”,全面了解人口迁移流动情况。6 由人工手工录入改为光电录入,用计算机处理各项数据。
据第四次人口普查,1989年全县出生19489人,而该年报表统计为14190人。漏统少报5299人,漏统率为27.19%。2000年,全县上报出生8566人,第五次人口普查为8771人,错漏205人,漏统率为2.34%。
第五节 人口控制
计划生育
1986年,县委、县政府提出“思想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适当放宽农村生育二孩的条件。部分地方的领导对此认识出现偏差,工作放松,生育失控,有抢生二孩和多孩现象。1985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5.34‰。1986年始,每年以3个千分点的势头上升,1989年达25.05‰,多孩生育率达到10.08‰。1990年,县委、县政府发布《实施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舆论宣传第一,计划指标第一,结扎措施第一”,开展“五清两落实”(清早婚早育、清超生、清生育领域的不正之风、清节育措施、清计划外怀孕、落实生育政策、落实人口计划)。清理早婚早育2849起,补征超生户的超 生子女费193万元,清理假生育证、假节育手术、假节育证明案件175宗。全县生育秩序好转。但由于生育惯性的影响,几项主要生育指标仍然较差,出生率高达19.38‰,计划内生育率仅50.77%,多孩率达7.74%。1992年3月,县委、县政府清理整顿生育秩序,制定领导逐级包干责任制等三项措施。同年,经省抽查评估,全县出生率降到16.49 ‰,计划生育率上升到70.64%,多孩出生率降到1.68%。后国家又提出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
1992年始,县政府每年与各区、乡、镇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逐年验收。奖优罚劣,严重者全年各项工作“一票否决”。相关部门失职给计划生育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1993-1995年,全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治理统计水分。乡镇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村建立计划生育活动室、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乡、村建立反映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的档册和各种登记卡、统计表等。1993年8月,在乌旗山乡召开基础工作现场会。是年,全县乡镇都建起“四位一体”、村建起“三位一体”计生工作机制。
1994年6月和1995年8月,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制定计划生育打假治水处理办法,有5名乡镇领导、8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因弄虚作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6年1月,县政府在全县推行“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把“村为主”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开展创无计划外生育、无意外妊娠、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三无村”活动。是年6月,县在三堂街镇召开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创三无”现场会。当年全县有189个村达到“三无标准”。这项活动一直延续下去,至1999年全县有70%的村实现“村为主”。2000年6月,益阳市在桃江县召开“村为主”工作现场会。
1996年,石牛江、灰山港、武潭等乡镇实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要求干部依法办事、文明行政、群众依法婚育,并按有关法规要求制定了相关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同年,全县清理并废止不规范文件64件,清理过激过时标语234条,纠正错案8起。
1997年4月3日,在县城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大会 。表彰了50个村专干,27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干部,3个乡镇计生协会。1999年,三堂街镇龙牙坪村计划生育专干李三元被省计生委授予“模范计生专干”称号。
1999年2月,县对乡镇260名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按考试考核结果奖惩。
1992-1995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向控制计划外生育,大幅度降低人口出生率方面过渡。1996年又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方面转型。1995-2000年,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1‰左右,1997-2000年,计划内生育率保持在95%左右,实现了20世纪末全县人口控制在84万以内的目标。
政策法规
晚婚晚育政策 1986年4月,县境划定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严格禁止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男女双方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晚育者增加产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评奖、提级、提职和晋升。农村村民可比照列抵义务工或适当补贴。1995年实行婚育合同制。
生育政策 1986年,县境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有计划的安排生第二胎或再生一个:国家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有严重生理缺陷的;婚后5年不孕经县以上医院确诊为不孕症,带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要求生育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系初婚或未生育过的;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依法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的家庭身边无子女的;再婚夫妇的一方为有两个孩子的丧偶者,另一方系初婚或未生育过的;夫妇双方均系归侨或我国台港澳地区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村民除执行上述各条外,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安排二胎生育;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的;兄弟多人只有一人有生育条件,其他兄弟未带养孩子的;夫妇一方两代均系独生子女的;烈士的独生子女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居住在边远山区5华里的单家独户;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规定生育间隔在4岁-6岁。1990年,依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县就生育二胎政策再做调整。取消了再婚夫妇,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判随前婚配偶,再婚夫妇一方为有两个孩子的丧偶者另一方为初婚和居住在边远山区5华里的单家独户的条款。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改为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并增加了 耐⒆耐35 耏鱼乍埠回族乡双方是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民或一方是少数民族双方是农民一条。一般要求第一个孩子4周岁、生育妇女28周岁才可生育第二孩。不论哪种情况,不准生育第三孩。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每月可享受10元保健费,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退休后可增发工资5%,农村的可多划一份责任田,有条件的可享受养老保险。
技术服务
1986年,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坚持实行“生育一孩的以上环为主,生育二孩的以结扎为主,有上环、结扎禁忌症的采用药具避孕”的原则。
1992年,县里规定下列对象必须实行女性结扎:生育两孩或两孩以上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年龄在40岁以上,因其他避孕措施无效造成计划外出生;再婚已有两个孩子的;一胎是双胞胎的;生育两孩送养一个的;生育一孩又非法收养一个的。实践证明,女性结扎这一节育措施,效果好且长期有效,对身体无副反应,故在县境一直坚持采用,并作为经常性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考核。
桃江县1986-2000年几个时期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统计表
表18-7 单位:例
年 度 | 手术合计 | 男 扎 | 女 扎 | 上 环 | 取 环 | 皮下埋植 | 中期引产 |
1986
| 21514 | 123 | 732 | 9459 | 1034 | 2070 | |
1991
| 27498 | 871 | 6448 | 8507 | 1020 | 5118 | |
1995
| 12171 | 37 | 2350 | 7157 | 591 | 698 | 640 |
2000
| 12798 | 7 | 2246 | 6028 | 1963 | 558 | 475 |
※ 此表数字来自县各年度计划生育报表
桃江县1986-2000年几个时期已婚育龄夫妇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
表18-8 单位:人
年 度 | 已婚育龄 妇 女 数 | 女 扎 | 男 扎 | 上 环(宫 内节育器) | 口服和注射避孕药 | 避孕套 | 避孕药 | 皮下埋植药 物 | 其 他 | 节育率(%) |
1986 | 126298 | 59664 | 9297 | 26831 | 12848 | 3308 | 1214 | 2064 | 71.23 | |
1991 | 162709 | 81806 | 10797 | 30391 | 4376 | 2521 | 523 | 78.15 | ||
1995 | 165793 | 82023 | 10618 | 43825 | 4403 | 6020 | 510 | 498 | 155 | 89.30 |
2000 | 178481 | 81300 | 8112 | 56361 | 3355 | 11383 | 750 | 1063 | 1 | 90.95 |
※ 此表数字来自县各年度计划生育报表
1992年起,县境推行早孕检查。先后采用探摸、B 超仪和B超机检测掌握孕情。对上环或药具对象、无措施对象,每季度检查1次,持准生证对象在怀孕前每季度检查1次,男扎和女扎两年以内的每半年检查1次,女扎两年以上的一年检查1次。后又将早孕检查改为生殖健康检测,即在查孕时一并查妇女生殖系统疾病,并指导其防治方法。
各种节育手术和查孕查病均为免费服务,避孕药具亦免费供应。1996年起,实行避孕药具供应双轨制,即农民、城镇居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按预订计划免费供给,未订计划者和流动人口优价供应。并在县城、马迹塘、灰山港、武潭等地设零售点35个,一并销售功能型避孕套和性保健用品,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89年始,县境部分剩余劳动力到广东等地务工、经商。流出人口39816人,其中15岁-49岁的育龄妇女23468人,占流出人口的59%。育龄妇女中,已婚14377人,占流出人口的36.1%,占育龄妇女的61.26%。在此期间,人口流动处于初始阶段,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1992年3月,县委、县政府联合行文,规定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季度回家检查1次孕情。未按期回家检查的,追究夫妻双方父母及有密切关系的兄弟姐妹的责任。1993年,全县流出人口8676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7856人。其间,先后有大栗港、松木塘等乡镇分别派遣工作队到广东、福建等地跟踪孕检流出人口。此种办法方便群众,很受流出人员欢迎。1995年,县统一实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跟踪服务办法,由计生委每年五月和九月派工作人员和医生,前往流出人员中育龄妇女较集中的广州、深圳、东莞、惠州4地定点定期检查孕情。初始时,每次参检1500人,1997年有3000多人。
1998年,规定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由流入地负责管理,加上省计生委在省统一设点管理,县跟踪服务办法随之取消。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为:凡流出人口都要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与户籍地乡镇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并缴纳300元-500元合同保证金;育龄妇女孕检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按规定期限回户籍地乡镇计生服务所进行,二是可以在从业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服务机构或县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若采用第二种方式,要将有本人照片、身份证号码和检查单位钢印的检查证明寄回户籍地乡镇计生办;乡村两级对流出育龄妇女的流向、节育措施变更、参加孕检等情况逐项造册登记。以上管理办法渐成制度,并列入各个时期、各级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内容。
1986-2000年,流入县境的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增加,其中1989年186人,1995年413人,1998年622人,这些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均由从业地乡镇负责。
优生优育
1988年,县成立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小组,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生长和发育不正常的夫妇,可以申请医学鉴定、染色体分析,确属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引起的出生生理缺陷和残疾者,不准再生育。1998年,规定在全县开展优生遗传检测,对要求生育二孩和城镇生育一孩的夫妇,女方在怀孕前到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化验血液。检测是否带有巨细胞、风疹、单纯疱疹、乙型肝炎等病毒和弓形体寄生虫。检测为阳性者,未愈前不许怀孕生育。同年,全县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结婚双方在登记前须经指定医院检查,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或不宜生育者予以限制。
1996年,全县普遍推广食用加碘盐,减少了因碘缺乏引起的新生儿神经管畸形。1999年 ,引进英国产含丰富叶酸及23种人体必需的维生素、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的“福施福”孕妇营养素软胶囊,给孕前、孕中、哺乳期的妇女服用,为母体、胎儿、婴儿补充营养,减少出生婴儿的生理缺陷。
《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县境近亲婚配现象基本杜绝。
第六节 机 构
领导机构
1982年7月,撤销桃江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桃江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一名副书记兼任,县人大、政府、政协各一名副职兼任副组长,宣传、组织、计生、公安、工商、卫生、妇联等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1997年6月,根据省委指示精神,更名为中共桃江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不变。
管理机构
1983年12月,桃江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为桃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科局级机构。1993年6月,再次升格为办委级机构。1994年12月,更名为桃江县计划生育局。1995年4月,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又恢复为桃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隶属县人民政府,接受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2000年,有行政编14人。
二级机构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987年设置。1996年5月,明确为局属二级事业机构。1987年,有站长1人、妇产科医生2人。1988年,有8名医疗技术人员,配置有常用医疗设备。2000年,有技术人员12人,勤务人员8人,建立医疗用房1200平方米,设病床15张。
避孕药具站 有人员5人,负责全县避孕药具供应、技术指导、检查和督导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开展新避孕药具的推广和应用。站与委机关合址。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1988年11月设立,先后从基层干部中招聘计生干部37人。1992-1995年,又招聘全民合同工147人,其中81人属于具备一定医疗卫生知识的女性,担任乡镇计划生育技术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
1984年10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至2000年,历经3届。第一届会长为副县长胡建新。第二届会长由县政府助理调研员胡长生、副县长刘建民担任。1996年9月第三次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象贤当选为会长。县计生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于1990年相继成立。1996年9月12-20日,会县各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相继召开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任名誉会长,乡镇长担任会长。从已退线的、曾担任过乡镇党政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中选配1人任专职会长,从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中选配1名熟政策、懂业务的任秘书长。每个乡镇计生协会定编2人。1996年建立村(居)委计划生育协会,村(居)委党支部书记任会长,选出1名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的任专职会长,秘书长由村(居)委计生专干兼任。
县计生协会主要活动有:1996年4月,湖南省计生协会会长罗秋月到桃江县考察计生协会工作;1996年10月15日,县计生协会组织24个乡镇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赴岳阳县筻口镇新庄村学习计生协会工作经验;1997年5月,县计生协会组织乡镇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在牛田镇召开计生协会工作现场会;1998年4月,县计生协会到石牛江镇田庄湾村试点,组建全县第一支村计生协会文艺宣传队;1999-2000年,全县共建立村计生协会文艺宣传队213个;2000年,全国人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调研组到桃江调研,石牛江镇计生协会组织计生文艺宣传队为其演出;同年10月,中国计生协会项目部部长陈建中到桃江调研艾滋病预防知识普及工作,肯定桃江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做法。1995年,灰山港镇向阳花村计生协会被省计生协会授予“全省计生协会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杨象贤被中国计生协会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