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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推动劳动工资统计创新发展

来源:桃江县统计局???作者:胡辉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31???字体大小:

  劳动工资,事关劳动者的生存与发展;劳动工资统计事关国家劳动用工政策和社会稳定和谐,十分重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工资状况结构越来越庞杂,传统的劳动工资统计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加以改革,需要引入新的理念和技术手段加以改进,在这种情况下,大数据与劳动工资统计的融合发展,变成为新形势下劳动工资统计的一种必然的路径选择。
  一、大数据与劳动工资统计联姻是时代发展的趋势
  众所周知,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而“大数据时代”,则是建立在对互联网、物联网等渠道广泛大量数据资源收集基础上的数据存储、价值提炼、智能处理和分发的信息时代。
  大数据的发展运用,经历了一个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运用的过程。2012年“大数据”时代悄然降临,在商业、经济及其他领域中,决策将日益基于数据和分析而作,而并非基于经验和直觉。2013年被许多媒体和专家称为“大数据元年”。2014年3月“大数据”首次出现在 《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大数据成为国家发展战略。2016年大数据行业会议密集召开,等等。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推动统计改革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大程度地满足政府、部门和社会对统计信息的刚性需求?如何把握机遇,使劳动工资统计数据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如何开展劳动工资统计,提高劳动工资数据质量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当前工资统计的现状和问题
  1.统计范围和项目庞杂,任务十分繁重。一是统计范围包罗万象。以桃江为例,劳动工资统计涉及规模以上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规模以下抽中单位三部份502家统计单位,其中规模以上单位又涉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二是“线上线下”交错。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统计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由企业直接报送,而行政事业单位、规模以下抽中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统计则是由单位逐级上报纸介质报表到县级统计部门,由县级统计部门专业人员收齐报表后到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逐个单位录入上报。三是所有数据汇总是按单位登记类型、会计制度、国民经济行业汇集到53张表格上,数据的审核、改错、验收、查询等都在平台上完成,工作量十分繁重。
  2.采集指标单一,数据信息不全,难以满足社会需要。劳动工资统计指标群好多年来一直由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几个主要指标组成。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成份的多元化,新事物、新概念的不断涌现,现行的这些指标群已远远不能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党和国家提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及各项改革制度,这就要求劳动工资统计必须有相应的指标加以反映。如反映当前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弹性就业(相对于全日制就业形式而言,包括非全日制工作、临时性工作、季节性工作、小时工等不限时间、不限收入、不限场所的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社会保障等热点、焦点问题的指标,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就缺乏这些统计指标群,导致数据信息不全,在政府及其部门需要提供这方面就业数据时,统计部门无法提供。
  3.处理方式落后,数据质量不高。如行政事业单位、抽中规模以下单位一年只上报一次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还是用那种原始纸介质上报县统计部门,由县统计部门专业人员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按单位逐个录入数据上报,导致数据采集质量不高,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迅速壮大,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机构、个体等所参与的社会经济活动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电商、微商、在线用户随之增加,统计范围越来越广,难度也越来越大,在原有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里找不到归口路径,导致工资统计数据不全、质量不高。
  4.发布形式简单,工资数据认同度差。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的方式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版中国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发布统计月报等,到县一级,年平均工资的发布根本就没有什么新闻发布会,一年一度的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就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县级统计年鉴,二是县级网站上公布(主要是用表格形式在县级或单位网站上公布各行业的年平均工资),网民根本不知道工资总额的构成,让看到数据的网民纷纷发表评论,认为自己的工资是在被增长,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导致社会认同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