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桃江县教育局???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10-24???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2014年益阳市中小学招生改革方案》(益教通【2014】39号)文件精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的问题,促进县城各小学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依法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桃府阅[2013]15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就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指位于县城城区的桃花江小学、桃花路小学、桂花园小学、近桃小学、肖家山小学5所学校。
二、2016年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招生班数 |
设定班额 |
招生指导计划 |
桃花江小学 |
10 |
55 |
550 |
桃花路小学 |
4 |
55 |
220 |
桂花园小学 |
8 |
55 |
440 |
近桃小学 |
8 |
55 |
440 |
肖家山小学 |
1 |
55 |
55 |
合计 |
31 |
|
1705 |
三、招生对象
在城区八个社区已办证的公、民办幼儿园接受了学前教育并取得了幼教证明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县城常住人口,即儿童本人具有县城城区常住户口(2015年8月31日前迁入本镇城区)。
(二)县城工作人员子女,即父母一方是县城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干职工。
(三)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即父母一方进城务工经商且在城区居住一年以上的。
四、报名要求
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人及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提供的房屋检索信息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城区工作人员子女
本人及家庭户口本,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工作证》,学前教育证明。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本人及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进城务工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进城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4、不符合上述报名要求,但纳入社区管理,临时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小学有学位的情况下申请调剂入学。需提供下列材料:社区居住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五、学位安排
1、按“就近入学、划块招生、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学位,原则上桃花江、桃花路、资江路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路小学、桃花江小学、近桃小学就读;金凤、富民、芙蓉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江小学、肖家山小学、近桃小学就读;团山、凤凰山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桂花园小学、桃花路小学、近桃小学就读。
2、桃谷山村、创业村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桂花园小学就读,近桃村的适龄儿童安排到近桃小学就读,杨家坳村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江小学就读。
3、申请调剂入学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
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适龄儿童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桃花江镇中心学校(镇二中校内)报名、递交材料,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填写登记表(常住人口、城区工作人员、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人员到相应窗口报名)。
⑵为了方便家长有序报名,对就读于城区各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作如下安排:
报名日期 |
报名幼儿园 |
8月22日 |
第一中心幼儿园、金贝贝幼儿园(一园二园三园)、唯唯幼儿园、七星苹果幼儿园、家家乐幼儿园、娃哈哈幼儿园、新花幼儿园、星韵幼儿园、蓝萍幼儿园、近桃小学学前班、智多星幼儿园、橙果蒙氏幼儿园 |
8月23日 |
第二中心幼儿园、县幼儿园、扬帆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妈咪宝贝幼儿园、康乐美幼儿园等 |
2、资格审查:对报名登记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报名的分类情况进行复核。
3、学位分配:根据适龄儿童报名情况,综合适龄儿童居住地、就读意愿及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确定各小学招收的新生名单。
4、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9日统一公告各小学的入学对象名单,家长到原就读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学校报到入学。
咨询电话: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8824002
桃江县教育局 8825314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8822359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