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发布时间 | 2016-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413400/2016-00036 | 公开时限 | 服务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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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政府办???作者:县督查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8-18???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8月9日至10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发改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选址于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克上冲村,共确定异地扶贫搬迁对象70户、271人(其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60户、230人,同步搬迁对象10户、41人)。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县财政230万元下拨资金已到位,灰山港镇人民政府下拨了征地款135万元(克上冲村50万元、栗子山村85万元),正组织与村民签订征地协议。
(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五大专项行动相关主管部门均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1、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已组织相关乡镇召开了项目调查动员会,完成了项目基础调查,争取省级资金450万元,并确定了5个实施乡镇。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大专项行动。两项行动均已完成摸底复核工作。河湖围网养殖清理行动已拆除资江河道网箱180口,占全年任务的19.8%。
3、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一是由环卫所牵头,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资江、獭溪河、七星河水域沿岸进行了摸底造册,并及时组织了清理,共计清运陈年垃圾3500余吨。二是调动各乡镇和全社会的力量,对县城规划区外湖泊、河道、沟渠等水域的水面漂浮物、障碍物以及河底淤泥垃圾、河岸垃圾进行了清理。
4、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一是建立了台账。建立了《桃江县洞庭湖区入资江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台帐》和工业企业“一企一档”。二是开展了排查。全县共排查入资江及七大支流的工业污染源企业138家。三是进行了整治。关闭了98家竹凉席加工厂和1家竹屑沤制池; 对16家存在问题的涉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其中,桃江口味王槟榔厂等8家企业已整改到位,另8家正整改中;退养马迹塘镇丫峰村养殖户101户;投资2800万元开展了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灰山港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存在观望、等待、畏难思想,工作主动、积极性不够,施工设计、预算财评、招投标程序等前期工作尚未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项目至今未实现开工。
(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
1、基础数据不准确。县城管执法局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河湖两岸的陈年垃圾清理数量未在每月报表中体现,不利于经费的争取;县环保局每月报表未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相关数据不统一。
2、前期工作进展慢。一是方案出台慢。除县水务局的《沟渠疏浚实施方案》已出台外,其余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均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至今未能出台。二是任务指标确定慢。县住建局尚未确定乡镇垃圾中转站、村庄垃圾收集点的建设规模;县城管执法局对汛期新增加的垃圾没有及时进行摸底。
3、工作推进有难度。一是退养难度大。受前几年亏损及当前生猪价格高的影响,禁养区养殖业主对退出养殖不配合,养殖户全部退出阻力很大。二是资金有缺口。县城管执法局陈年垃圾清理目标任务全年预计达1万吨左右,清运难度大,费用高,至今无清理清运资金来源。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异地扶贫搬迁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是中央和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当前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职,要按照工作要求,针对问题想办法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切实强化沟通协作。一是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灰山港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克服等待、观望思想,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完成好各项工作。二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要将该项工作常态化,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县发改局要切实负好总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切实加快工作进度。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灰山港镇要尽快落实各项前期工作,确保8月底前实现开工,12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二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出台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进度要求和人员责任,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迅速腾清底数,确定建设规模和内容,特别是底数不清的沿河湖两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县住建局要认真按照省、市对口部门的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摸清底数,确定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规模和计划下达。各牵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声势,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赢得群众支持,降低工作难度。
(四)要严格督查问责。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对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加强责任追究,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