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1-22???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堂街镇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的西北方向,四周邻一个县五个乡,东北与修山镇接界;东与沾溪接壤;东南与大栗港、鲊埠镇相邻;西南与武潭衔接;西北、正北方向分别于常德市汉寿县的东岳庙乡、三和乡毗邻,辖15个行政村、1个社区。政府机关设有党政办、财贸办、计生办、综治办、企业(安管)办、城建办、劳动与社会保障办、重点办、党建工作站、水管站、经统站、农技站、农机站等办站所。三堂街镇2018年预算内按干职工在编在职人员94人(其中行政和参照公务员49人,全额专技人员19人,全额工人26人),分流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85人,遗属34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的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口径划分,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见2018年部门预算录入表)。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的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基本支出录入表)。
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计划(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录入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
1、工资和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根据县人社局2017年9月工资核定数据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编内实有人员由财政预算拨款全额安排,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2)津补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按2017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3)绩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2016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编制预算。
(4)奖励工资: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在职职工1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5)养老保险: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计算职业年金,预算至机关社保所。
(6)失业保险: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7)医疗保险: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计算编制,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退休人员医保按年基本退休金的4%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由县级财政统一安排支出。
(8)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9)生育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内车辆2万元/台/年;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险接受镇政府采购办的监督管理。
(2)公务费:镇按编制人员人平5000元/年标准预算。分别列入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相关经济科目。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遗属补助:根据工资负担原则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2)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2017年9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部门预算拨款安排。
(3)离休老干部公务费按人平1000元/年的标准编制预算。
(4)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的总额的12%编制预算。
(5)镇机构分流人员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和每人每月950元标准计算,其中自愿不竞岗事业全额编人员按基本工资的80%。
4、专项业务支出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专项工作任务等情况,逐项核实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主要项目包括:大宗印刷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汽车油料费等。
5、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按其支出性质分为支持经济发展项目、产业引导项目、民生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其他项目。项目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支出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和细化,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央和省要求“三公”经费零增长,即“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年初预算数,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结合这些要求和情况,准确把握,认真填报,既坚决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又客观反映履行职能职责的必需开支。
四、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采购预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三堂街镇全年预算收入14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5.7万元。预算支出1435.7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4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74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
基本支出937.7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812.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8.24万元,津贴补贴103.52万元,奖金11.48万元,绩效工资10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1万元,住房公积金58.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30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3万元。其中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4.26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4万元。其中办公费12.6万元,水费2.32万元,电费10.8万元,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差旅费10.08万元,会议费5.95万元,培训费5.9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4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7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
基本支出较2017年增长117.22万元,增长率14.29%,主要是因为人社部门根据国家工资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行政人员的津补贴、事业编人员的基本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2018年财政补助人员2017年增加9人,也导致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大。
项目支出49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9.8万元,义务兵优待16.5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7.33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3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22.3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0.1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0.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87.95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总计30.44万元,其中基本公务接待费26.4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三公经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0.13万元,减少0.43%。三公经费较2017年稍有减少,主要是由于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控制。
(三)采购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总计226.9万元,其中打印机、计算机、墨盒、墨粉、硒鼓、打印纸等办公用品63.9万元,宿舍家具20万元,防汛物资30万元,计划生育设备1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100万元,网络设备3万元。采购预算金额较2017年减少1000万元,减少81.5%,主要由于减少了自来水工程跟公租房建设采购。
三堂街镇财政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