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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栗港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作者:大栗港镇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1-19???字体大小:

 

一、部门基本情况

大栗港镇位于桃江县城西30公里处,东与鸬鹚渡镇、沾溪镇相连,西南与马迹塘镇接壤,北靠鲊埠、三堂街镇,大栗港镇由原大栗港、筑金坝、栗山河三乡合并而成,素有鱼米之乡、竹木之乡、茶叶之乡、山歌之乡之称,现辖有1个社区、16个行政村,辖区内总人口76667人,其中共产党员2046人。辖区面积171.9平方千米。大栗港镇人民政府由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27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全额事业编制59人、工勤编制0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人员107人(其中行政和参公58人、全额事业在职40人、差额事业在职0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2人。

二、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1559.25万元。较去年增加230.37万元,增幅17.3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录公务员,二是公务员车改的实施,增加了总体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0万元。

(二)预算支出1559.25万元。较去年增加230.37万元,增幅17.3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录公务员,增大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公务员车改的实施,增大了公务交通补贴金额。具体明细入如下: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864.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2.59万元,津贴补贴123.95万元,奖金14.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42万元,绩效工资94.61万元,住房公积金64.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7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8.26万元,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部分人员生活补助0.72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0.49 万元,伤残保健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 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0万元。其中公务费63.50万元,离退休活动费7.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9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5.40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570.13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了124.42万元,增幅27.91%,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和社区运转的增加增大了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2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镇因公出国(境)的行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实施车改后,我镇没有再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2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大约为129.9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设备的购置约13.4万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9万元;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52.5万元;,其他建筑、装饰材料50万元;广告宣传制作费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