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1-13???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修编)全县城市、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并按权限审查报批;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审查。
(3)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的批后管理,组织建设工程放样、验线、竣工测量与综合验收;参与城镇、村庄有偿使用土地的级差评估和城镇、村庄的公共资源和公共设施有偿使用的价位评估工作,参与对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负责提出地块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
(4)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全县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示范镇、重点镇、特色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申报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县燃气、城镇供排水、城镇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管理;参与规划区内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6)承担县城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县城规划区内重点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7)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的法律法规,监督建筑市场及其各方主体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定级、增项初审、申报及年检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注册建造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筑市场劳保统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9)承担全县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监督检查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法》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指导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11)负责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及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民用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12)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13)拟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计划财务股、城乡建设股、规划编制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工程建设股、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12个股室。下辖县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县规划展示馆、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县城建档案馆、县燃气管理站、县自来水公司10个二级机构。全局共有在编人员243人。其中全额拨款人员9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150人、退休人员95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财政拔款(含项目资金收入)159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0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科目划分
2018年支出预算((含项目资金支出)1591.0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91.07万元。项目支出720.50万元。
(2)按用途划分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70.5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20.5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60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62.5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万元;低保户水费补贴(自来水公司)6万元;公益性用水水费补贴20万元;燃气管理检查工作经费4万元;规划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1.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8.33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
附:1.桃江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18年度预算相关专业用词名词解释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