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县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时间 | 2017-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413400/2017-100603 | 公开时限 | 服务对象 | ||
目录名称: | 文 号: | 桃政办函〔2017〕29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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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办函〔2017〕29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桃各单位: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方向,努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量、水平,为桃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严格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子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精准公开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推动减税降费信息实时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重点推动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三)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与网宣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部门网站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及时查看、处理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要严谨规范,答复内容要有的放矢,防止出现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继续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类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资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实体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搭建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通过事前预约、事中服务和事后评议,推行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的一体化管理。建立远程网上审批窗口,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在线审批。探索推出节假日“取证服务”、八小时以外“延时服务”、重点企业“上门服务”、重大项目“代办服务”、重点工程“跟进服务”等系列特色服务,以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需求。
(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要以新政务大楼启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新一轮政务服务项目清理,进一步精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限,配合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等工作。要加大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考评、办件通报和违规问责等,确保政务大厅进驻窗口的项目进驻率和办理率均达100%。要继续推行重点项目行政效能登记备案制、并联审批一票制收费制度,完善项目、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全面延伸服务触角。强化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功能,各乡镇要逐步完成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在大厅布局、窗口设置、项目进驻、人员管理等方面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桃江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审批服务,实现与县政务中心的“一体化”管理;要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村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在乡镇一级实现全覆盖,要探索延伸至村、社区。
三、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抓好督促与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队伍,各进驻单位要认真落实桃政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将优秀工作人员选派到窗口。要加强培训与指导,按照县对乡、乡对村逐级培训的原则,要在政务公开、服务礼仪、业务办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经常性地指导、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精、纪律作风优的干部队伍。要创新管理手段,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大厅的智能化管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务公开办要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地督查,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反馈、通报制度和窗口纪律作风效能不定期暗访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常态评价反馈体系,严格实施考核,突出奖优罚劣,落实责任。
附件:1.《2017年桃江县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2.《2017年桃江县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2017年桃江县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考核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政务公开 |
35分 |
1.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县公众信息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应相应目录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职责范围内信息(18分) |
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信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公开发布信息不规范或有错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应公开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专项资金按季度公开,每少一项扣1分,“三公”经费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每季度更新发布信息不少于20条,每少一条扣1分。 |
网上检查 |
2.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7分) |
未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每出现一次,扣1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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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并将所受理依申请公开处理回复情况建档备案(5分) |
依申请公开处理超时的,每件次扣2分;处理回复情况未建档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导致涉法涉诉纠纷或负面舆情的,本项不记分。 |
网上检查、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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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督促所辖村搞好村务公开(5分) |
无村务公开栏或公开栏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本项不记分,应公开的信息,每少公开一项扣1分。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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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
50分 |
1.场地建设(15分) |
无办事大厅,本项不记分;办事大厅设计不合理或功能不全,酌情扣分。 |
以平时暗访、督查为准 |
2.人员选派与管理、业务管理(25分) |
人员选派与管理未按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每项扣2分;未使用审批系统办理业务,每件次扣1分;纪律作风被县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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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民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10分) |
未落实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的,每项扣1分;村民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工作未按益办〔2016〕14号文件督促落实的,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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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作 |
15分 |
1.按时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年底形成工作总结等(2分) |
3月底前完成工作计划,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上报不及时或未上报,每项扣1分。 |
以上报情况为准 |
2.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完成其它交办任务(3分) |
每出现一次未参加或一项任务未完成,扣2分。 |
以通知、督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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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定(10分) |
凡出现一次落实不到位的,本项不计分。 |
按公管办结论 |
备注:1. 每项扣分额最多不超过所标分值。得分90分以上为一类,70—90分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
2. 联系人:吴灿平,联系电话:07378788889,电子邮箱tjzwgkb@126.com,“桃江政务(办事)公开”群号:118159383。
附件2
2017年桃江县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考核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
政务公开 |
40分 |
1.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县公众信息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应相应目录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职责范围内信息(18分) |
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公开发布的信息不规范或有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应公开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三公”经费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涉及县政府相关目录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公开发布的信息每少一项扣1分;每季度更新发布信息不少于10条,每少一条扣1分。 |
网上检查、季度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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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7分) |
未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每出现一次,扣1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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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并将所受理依申请公开处理回复情况建档备案(5分) |
依申请公开处理超时的,每件次扣2分;处理回复情况未建档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导致涉法涉诉纠纷或负面舆情的,本项不记分。 |
网上检查、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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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卫生、交通、住建、电力、金融、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新发布信息,积极申报创建县、市办事公开示范点(10分) |
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未按办理事项、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更新发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每出现一个扣1分;信息未及时更新或未及时发布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指导申报、创建县、市办事公开示范点不力的,酌情扣分。 |
网上检查、查看平时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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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
45分 |
1.常驻窗口 |
以窗口服务绩效考核为准 |
折算得分。 |
以窗口年度考核为准 |
2.分中心 |
严格落实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 |
暗访督查中,每出现一次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因纪律作风等问题被通报批评的,县级每次扣10分,市级每次扣20分,省级每次扣30分。 |
以平时督查、暗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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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
15分 |
1.按时上报本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分) |
3月底前完成工作计划,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上报不及时或未上报,每项扣1分。 |
以上报情况为准 |
|
2.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完成其它交办任务(3分) |
每出现一次未参加或一项任务未完成,扣2分。 |
以通知、督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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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定(10分) |
凡出现一次落实不到位的,本项不计分。 |
按公管办结论 |
备注:1.对有关单位不涉及部分考核项目的,取基本分值的80%。
2.每项扣分额最多不超过所标分值。得分90分以上为一类,70—90分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
3.联系人:吴灿平,联系电话:0737—8788889,电子邮箱tjzwgkb@126.com,“桃江政务(办事)公开”群号:118159383。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