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县政务公开办 | 发布时间 | 201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413400/2015-00567 | 公开时限 | 服务对象 | ||
目录名称: | 文 号: | 桃政办发〔2015〕4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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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办发〔2015〕4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桃单位:
《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定“一三五”发展思路,继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延伸,以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强化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布基础信息(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联系方式等)。二是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结果、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采购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全部公开到位,让社会广泛知晓、查询方便。三是实时公开发布重大政策法规解读、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关切,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要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备案、发布制度,各乡镇、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对各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行定期定量检查、评比、通报。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防范涉法涉诉纠纷和负面舆情。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培训。一是在技术层面上,县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操作等培训推广。二是在内容层面上,县政务公开办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分层次进行菜单式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把握政策、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进一步加强县政务中心建设管理。一是进一步做好审改成果的承接落实,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公布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项目目录,继续深入开展审批项目梳理,通过审批项目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承诺时限再压缩,实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清单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力推进并联审批一票制收费工作,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分类制作告知清单,分类完善办事流程,加强收费管理,出台联合验收办法。三是完善网络服务水平,加强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强化软件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探索新的网络服务手段,构建立体式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四是切实加强窗口管理,推行窗口规范用语十忌十宜,完善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狠抓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窗口。五是加快新政务大楼建设装修进程,力争年内完成搬迁工作。
5.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管理。各乡镇、分中心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管理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强化平台功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内部管理,真正方便惠及基层群众。已建有办事服务大厅的乡镇要在项目进驻、业务办理、人员管理上进一步强化提升,尚未建成办事服务大厅的乡镇要千方百计解决场地建设问题,确保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率实现100%。各分中心要与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完全实现同步管理。
6.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管理。以村级公共服务建设为契机,确立10个村开展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试点,以点带面,实现逐年扩面。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真正实现服务进村到家。
三、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7.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面向社会服务的所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公开公示各类服务信息,并按照办理事项、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向社会广泛公开公示。二是教育、卫生、交通、住建、金融、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水、电、气、公交、卫生、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让社会广泛知晓,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搞好新一轮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
四、继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8.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一是建设电子化交易平台,按照基础硬件建设、交易软件开发、配套设备采购、建立立投标人(供应商)库与网上商城四步,建设集网上咨询查询、网上下载上传、网上开标评标、网上监督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交易平台,2015年应完成第一步。二是加强标后监管,落实业主责任制,实行工程变更联合签证制,开展标后督查,追究过错变更责任。
五、继续强化工作措施
9.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文化创建活动等加强纪律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力争打造业务超强、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政务队伍。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务中心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以平时工作情况作为主要考评依据,根据得分情况分类确定考核等次,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因单位工作不到位导致我县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中被扣分的,年度绩效考核直接予以罚分。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实效。
附件:1.《2015年桃江县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细则》
2.《2015年桃江县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细则》
附件1
桃江县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考核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政务公开 |
35分 |
1.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县公众信息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应相应目录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职责范围内信息(25分) |
每季度更新发布信息不得少于12条,每少一条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公开发布的信息有错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应公开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专项资金按季度公开,每少一项扣1分,“三公”经费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 |
网上检查、季度通报 |
2.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并将所受理依申请公开处理回复情况建档备案(5分) |
依申请公开处理超时的,每件次扣2分;处理回复情况未建档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导致涉法涉诉纠纷或负面舆情的,本项不记分 |
网上检查、查看资料 |
||
3.指导督促所辖村搞好村务公开(5分) |
无村务公开栏或公开栏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本项不记分,应公开的信息,每少公开一项扣1分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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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
35分 |
1.场地建设(15分) |
无办事大厅,本项不记分;办事大厅设计不合理或功能不全,酌情扣分 |
以平时暗访、督查为准 |
2.组织机构(5分) |
未落实桃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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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选派与管理(5分) |
未落实桃办发〔2014〕16号文件有关要求的,每项扣2分;因纪律作风问题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本项均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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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管理(5分) |
未落实桃办发〔2014〕16号文件有关要求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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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点管理(5分) |
未落实桃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的,每项扣1分;村级(社区)便民服务示范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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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作 |
30分 |
1.按时上报本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3分) |
工作机构(含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及联系方式)、工作计划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11月底前上报,上报不及时或未上报,每项扣1分 |
以上报情况为准 |
2.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完成其它交办任务(7分) |
每出现一次未参加或一项任务未完成,扣2分 |
以通知、督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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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20分) |
凡出现一次落实不到位的,本项不计分 |
按公管办结论 |
备注:1.每项扣分额最多不超过所标分值。得分90分以上为一类,70—90分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
2.联系人:吴灿平,联系电话:8788889,电子邮箱tjzwgkb@126.com,“桃江政务(办事)公开”群号:118159383。
附件2
桃江县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考核指标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
政务公开 |
35分 |
1.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县公众信息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应相应目录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职责范围内信息(25分) |
每季度更新发布信息不少于6条,每少一条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布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公开发布的信息有错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应公开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三公”经费预决算每少一项扣1分;涉及县政府相关目录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公开发布的信息每少一项扣1分 |
网上检查、季度通报 |
|
2.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并将所受理依申请公开处理回复情况建档备案(5分) |
依申请公开处理超时的,每件次扣2分;处理回复情况未建档备案的,每件次扣2分;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导致涉法涉诉纠纷或负面舆情的,本项不记分 |
网上检查、查看资料 |
|||
3.教育、卫生、交通、住建、电力、金融、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新发布信息,积极申报创建县、市办事公开示范点(5分) |
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未按办理事项、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更新发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每出现一个扣1分;信息未及时更新或未及时发布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指导申报、创建县、市办事公开示范点不力的,酌情扣分 |
网上检查、查看平时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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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
35分 |
1.常驻窗口 |
以窗口服务绩效考核为准 |
折算得分 |
以窗口年度考核为准 |
2.分中心 |
严格落实桃政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 |
暗访督查中,每出现一次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因纪律作风等问题被通报批评的,县级每次扣10分,市级每次扣20分,省级每次扣30分 |
以平时督查、暗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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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
30分 |
1.按时上报本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3分) |
工作机构(含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及联系方式)、工作计划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11月底前上报,上报不及时或未上报,每项扣1分 |
以上报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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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培训,完成其它交办任务(7分) |
每出现一次未参加或一项任务未完成,扣2分 |
以通知、督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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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20分) |
凡出现一次落实不到位的,本项不计分 |
按公管办结论 |
备注:1.对有关单位不涉及部分考核项目的,取基本分值的80%。
2.每项扣分额最多不超过所标分值。得分90分以上为一类,70—90分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
3.联系人:吴灿平,联系电话:8788889,电子邮箱tjzwgkb@126.com,“桃江政务(办事)公开”群号:118159383。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